招标-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2012年度电瓶叉车、抱车设备购置及服务项目招标
2012-08-21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湖南省
受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委托,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述设备的供货和工作提交密封的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要求:
项目名称: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卷烟厂 2012 年度叉车、抱车设备购置及服务项目
序号 设备名称 额定起重(牵引)量 数量
第一包 电瓶叉车 1500 KG 3 台
电瓶叉车 2000 KG 2 台
电瓶牵引车 8000 KG 2 台
第二包 (国外品牌) 电瓶抱车 2000 KG 1 台
电瓶叉车 2000 KG 2 台
电瓶叉车 ≥ 1500KG 2 台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2 、招标文件售价:每包售价 400 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制造商注册资金 1 亿元人民币以上,代理商注册资金 100 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冻结。
3.2 制造商具有为相同或以上规模、同行业或其他行业供货、服务的经验,以出具的合同原件和验收报告为依据,投标文件中装订复印件并提供合同单位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3.3 提供 2011年已年检的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代理商还须提供制造商的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
3.4 制造商需通过 ISO9000 和 ISO14000 系列质量体系认证,提供证书、叉车生产许可证等加盖相应公章的复印件。
3.5 在长沙有办事处,能够提供招标货物及安装调试、备件储备供应和售后维修服务。
3.6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三年内无不良记录承诺书。
3.7 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提供以下原件:①经过工商部门年检合格的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 投标人开标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正原件,如果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加投标的,开标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正原件。 ③ 2010 年度至今业绩合同原件 ④ 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制造商授权书原件。 ⑤ 投 标人必须出具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提供的三个月内的资信证明原件(针对本次招标项目所开具) 包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基本账户名称及基本账户账号。该账户和账号为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时约定的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款项的唯一账号。⑥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三年内不良记录承诺书原件。(以上原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相应公章)。
4 、本招标为公开招标。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 2012 年 8 月 27 日 每天 8:00 ~ 12:00 至 15:00 ~ 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
7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12 年 9 月 12 日 9 : 00 (北京时间),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沙市。
9 、招标代理联系人: 杨 帆(经理)
手 机:1326`1688566
电 话:010-88621829
邮 箱:
yangfan8566@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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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