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县水利局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长治县水利局2012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已由长治市水利局以长发改农投发[2012]425号文批复,招标人长治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
部,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为霍村、范家山、须村、朔村、团山、东和、北大掌、郭堡、南宋、长治县第三中学、长治县第四中学,建设规模
;9处单村供水工程、2处学校供水工程,计划工期245日历天。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建筑工程和设备及安装工程,按 1 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携带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担任本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法人委托
书、委托代理人身 份 证(提供上述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请于 2012 年 8月 22 日至 2012 年 8 月 28 日每日上
午9:00至11:30,下午1 4:30至17:3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2 年 8月 22 日至 2012 年 8 月 28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 4:30至17:30 (法定公休
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1 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 投标人需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备案通过后方可参与此次投标;凡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陈 岩
手 机 13167503352
电 话:010-58684052
传 真:010-58684052
邮 箱:
chenyanzb@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半壁店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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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