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经五路道路排水工程目施工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HLX-2012-040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宁夏
1. 招标条件
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经五路道路排水工程已经宁东管(经)发〖2012〗5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东基地煤化工园区。
2.2规 模:煤化工园区经五路道路排水工程,管网总长度3.135公里。
2.3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排水工程。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
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2日至2012年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
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持报名回执单于2012年8月9日至2012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5.4原公告期(2012年6月1日至2012年6月8日)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原招标文件继续有效,投标人请持单位出具的继续投标说
明领取开标时间变更。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12日9:30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 涛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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