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BOT特许经营权项目法人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一、招标条件
受濮阳县公用事业局的委托,对濮阳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BOT特许经营权项目法人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建设、经营地点均在濮阳县城区,城区2030年远期规划(待批准)占地约45平方公里,2030年远期规划
城区人口约30-34 万人。随着城区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与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县城区大部分居民对集中供暖提出了迫切要求,
濮阳县公用事业局为了满足这类需求,决定对县城区集中供暖的特许经营权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标,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有实力和
信誉好的单位设立项目法人,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项目的特许权。
(1)项目名称:濮阳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
(2)建设地点:热源点暂定濮阳县南环路与文明路交叉口东南角,热源点占地面积约13公顷,供热管线位于濮阳县城区。
(3)项目范围:热源点及濮阳县城区供热管线(铁丘路以北除外)。
(4)建设规模:包括热源点建设(燃煤或燃气或燃油等)以及从热源点至供热用户约 150 公里供热管线建设,供热能力不少于
800 万平方米。
(5)资金来源:取得项目特许经营权的项目法人自行筹资并负责债务的偿还。
(6)供热标准:热源点来水温度130 ℃、压力1.3 mpa,回水温度 70 ℃、压力 0.4 mpa;用户平均室温不少于20 ℃。
2、招标范围:
(1)项目采用BOT(建设-营运-移交)特许经营方式。
(2)中标人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在濮阳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法人”)。项目公司成
立后,招标人将与项目法人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的特许权,特许期为26年。
(3)经营权到期后项目法人将运营良好的系统完好无损地、无条件地移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人指定的单位。
三、项目法人的责任与权利:
项目法人应自筹资金在县公用事业局的指导监督下建设集中供暖系统,并在特许经营期限内维持系统的正常运转,特许经营期满
后将剩余资产移交政府部门。特许经营期内允许项目法人按政府规定的标准向用户收取初装费、采暖费和提供的伴随服务费用。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续经营期不少于5年,且信誉良好;
(2)企业净资产总额应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
(3)允许项目法人自建自营或与其他专业公司组成联合体联合投标,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
2、经验和业绩
至少有一个建设或经营或投资和运作过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规模的城市基础设施的经验和业绩。
3、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
有与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相适应的技术力量和管理能力。
4、财务能力
(1)有充足的流动资产(指除去投标人承诺给其他合同的流动资产的净流动资产)用于支持本项目的完成;
(2)有足够的信用支持,以表明具有能力完成项目的融资工作。
五、报名时间: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至17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
六、资格审查
报名的投标人在10家(含10家)以内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允许参与投标;报名的投标人在10家以上时,招标人将根据投
标人的报名资料和考察情况进行资格预审,选择不多于10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 涛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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