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莱路博山段、京沪路、滨莱路莱芜段交通安全设施综合整治工程 施工招标
招标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
1.招标条件
滨莱路博山段、京沪路、滨莱路莱芜段交通安全设施综合整治工程已列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度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投资计划(鲁交规划
〔2012〕16号),本项目建设资金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滨莱路博山段、京沪路、滨莱路莱芜段交通安全设施综合整治工程(机电部分)实施范围为滨莱路博山段(K99+238-K108+579)、京沪路莱芜段
(K478+450-K488+560)、滨莱路莱芜段(K108+579- K131+202)新增门架式可变情报板5套,悬臂式可变情报板4套,路侧广播系统2套等。
本工程共划分一个施工合同段,计划工期8个月。机电完工期: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安装调试完毕;试运行期:安装调试完毕并经检测合格后3个
月;交工验收:试运行期满后进行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通过交工验收之日起2年;质量保证期:通过交工验收后5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
合同段
简要技术指标
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要求
对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对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一
高速公路标准,双向4车道。本次主要对滨莱路博山段、京沪路、滨莱路莱芜段新增可变信息标志、路侧广播系统等。
投标人应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资质,或监控系统工程分项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合法有效的
安全生产许可证,五年内至少有2个及以上机电类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经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经理1名,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机电或交通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至少3年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从业经历,至少担
任过一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项目经理,并持有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项目总工1名,具有机电或交通工程类专业高级职称,至少5年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从业经历,至少担任过一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的项目总工程
师,并持有交通运输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
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申请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
<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
、《关于印发
<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
以备招标评审核查;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携带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
人的身 份证原件、及企业法人代表证书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请于2012年8 月 23 日至2012年 8月 27日,每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
14:00至16:00(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请投标人自行组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9 月13日10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13552587817@163.com
山东省公路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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