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张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钢结构大棚检测招标
招标人: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及本项目钢结
1.招标条件
锡张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内发改交运字[2010]593号文件批准建
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复,项目业主为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及本项目钢结构工程合同段
承包人,建设资金来自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贴、国内银行贷款,招标人为锡张高速桑根达来至宝昌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及本项目钢
结构工程合同段承包人。现对本项目钢结构大棚检测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锡张高速公路桑根达来至宝昌段二期工程钢结构大棚检测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包括:全线11个钢结构大棚(包括4个加油站大棚
)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包括:钢结构大棚施工质量(包括外观、尺寸及安装检测,杆件检测,环节点检测,涂装质量检测,静载试验,结构整
体鉴定),判断结构物是否安全可靠,是否达到国家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含钢结构检测项目)和CMA计量认证证书(含钢结构检测项目),持有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 业执 照的检测机构(或事业单位)可参加投标。
3.2 投标人应独立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凡被取消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企业,或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投标人于2012年8月20日至2012年8月24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持企业法人营 业执 照副
本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检测机构等级证书原件、CMA计量认证证书及附表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
、授权代理人身 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
文件。同时还需要投标人提供采用A4纸打印的单位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座机及手机号)、传真、网址(若有
)及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
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需提交人民币贰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注册,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和登记备案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报名登记注册.
项目联系人: 姚 宇 移动手 机: 18301444354
电 话: 010-52425996 传 真: 010-69702913
邮 箱:
18301444354@163.com(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98号 邮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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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