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旧城区综合整治回迁安置项目发电机组、矩形水箱及人防防护门的采购招标
项目编号:CS0100G1204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旧城区综合整治回迁安置项目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哈发改审批【2011】29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哈尔滨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哈尔滨市旧城区综合整
治回迁安置项目" 人防防护门的采购、安装进行公开招标。因投标人数不足三家,现对第三标段重新发布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旧城区综合整治回迁安置项目发电机组、矩形水箱及人防防护门的采购、安装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
2.4 资金来源:自筹及银行贷款
2.5招标范围:完成为上述项目配套的人防防护门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后期维保等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2.6标段划分:
第三标段:哈尔滨市旧城区综合整治回迁安置项目人防防护门的采购、安装
2.7计划工期:中标人确定后10日历天完成
2.8质量标准: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满足国家、地方现行地下工程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
户开户许可证、近三年内(2009.06-2012.06,下同)企业信誉状况良好、无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
约能力、具备由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和安装"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拟投标货物应为国际、国内名优产品、制造企业生产能力足够完成招标内容、企业营运状况、业绩和信誉良好;
3.3本项目针对拟采购货物,同一货物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或制造商企业参与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如为代理商投标,还需提供货
物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意向性经销协议;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最多允许两家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
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的人
;控股是指持有其他单位百分之五十以上出资额、股份或表决权,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如集团公司与下属
子公司或分公司等);
3.5投标人在购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向行政监督部门做出承诺,在投标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保证不发生任何违纪违法
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针对本招标项目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可以按照本招标要求,根据本企业资质和承担项目的实际能力,自由购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顺利实施,投标人购
取招标文件时应向招标人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与原件相符、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授权委托人签字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 ,同时
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7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
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 份证明、营 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
开户许可证、产品形式认可证书等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如为代理商还需提供"产品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出具
的授权委托书或产品经销协议" 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500元(人民币,下同),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4.4如需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寄送申请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2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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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