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广场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广场管理处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广场照明工程,经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发
改投字[2011]377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招标申请已得到招标管理机构的批准。由呼和浩特市广场管理处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广场照明工程。
(二)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广场。
(三)计划投资: 95.97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数量:大杆灯1套,景观灯20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建造师:本企业注册建造师。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2012年8月24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叁份装订成册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七、审查时间: 2012年8月27日,上午9:00 --12:00,逾期不再受理。
审查地点:另定。
携带资料: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壹份装订成册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八、 获取时间:2012年8月28日至2012年 9月1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售 价:另订,售后概不退还。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九、递交时间:另定
威信云投粤电煤炭有限公司联合建筑办公家具招标公告
一、 项目编号:ZH-WXMTJJ-2012001号。
二、 项目内容:办公家具一批。
三、 合格投标人: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具有有效的营 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具有设计、研发、生产、销售、服 务为一体的办公家具生产企业;
2、取得IS09001质量认证证书;
3、取得ISO14001环境认证证书等相关证书;
4、取得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8、本地有直接的售后服 务商;
9、所有产品质保期须在2年以上;
10、投标人必须具备的类似业绩条件:近3年生产、销售过类似相关办公家具业绩3个,且正常使用2年以上,无不良记录,用户评价意见较好。
四、 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2年8月21日至2012年8月27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30时。
2、招标文件:人民币1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邮购另加邮资50元人民币,邮购标书请将标书费和邮费转入以下帐户
报名时必须携带:购买标书介绍信、营 业执照、质量认证证书、环境认证证书、环保产品认证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复印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等作为合格的供应商的相关资质证书。
开标时,请带上以上资质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票据或银行缴款凭证及其它相关材料(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及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供查验,并将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与标书一同装订。
投标保证金: 投标须提交人民币40000元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2年9月11日上午10:00时整。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投标地点、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作无效标处理。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任虹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135525878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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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