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广场照明工程招标
招标人:呼和浩特市广场管理处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广场照明工程,经呼和浩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呼发
改投字[2011]377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招标申请已得到招标管理机构的批准。由呼和浩特市广场管理处组织实施,现对该项目进行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广场照明工程。
(二)建设地点:呼和浩特市成吉思汗广场。
(三)计划投资: 95.97万元。
(四)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数量:大杆灯1套,景观灯20套。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二)建造师:本企业注册建造师。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2012年8月20日至2012年8月24日(国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
京时间,下同)。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
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 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证。
以上资料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叁份装订成册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七、审查时间: 2012年8月27日,上午9:00 --12:00,逾期不再受理。
审查地点:另定。
携带资料: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式壹份装订成册A4纸),资料不全者,不予接受。
八、 获取时间:2012年8月28日至2012年 9月1日上午9:00 --12:00,下午14:00—17:00,逾期不再受理。
售 价:另订,售后概不退还。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200元。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九、递交时间:另定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话:010-60 213961
传真;010-60 213564
邮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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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