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声明我是新手.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钢结构的连廊,在做地下基础梁的时候,施工单位技术员把预埋件的螺栓孔位放大了,结果施工单位的预埋件倒了混凝土后就没合作了,换了一家施工单位后,后来的这家施工单位全部按图纸生产,根本不知道前面施工单位预埋的螺栓件放大了,结果到吊装的时候孔位与预埋件的螺栓中心距偏差8公分左右(详见图片),施工单位当即用乙炔烧割了几个与预埋件对应的孔,结果甲方项目经理不同意,后来施工单位出了个方案,在原来孔们处直接打入化学螺栓,甲方还是不同意,要我们去设计院确认。
去了设计院,设计师同意这种做法,但说要做接拔试验且不盖设计院公章,当即只好马上给了红包,之后设计师同意不需做拉拔试验以及同意盖单位公章。
回来后甲方项目经理还是不同意,真是把我们给气坏了,我们就是想不明白,难道是我们红包给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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