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1号机组(700MW)电袋复合除尘器技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工程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1、受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以下简称“买方”)委托,就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1号机组(700MW)电袋复合
除尘器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提出报名申请。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珠海电厂位于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开发区内,厂址离珠海市区直线距离51km,离中山市65km,离广州市约180km,珠海电厂现装备有两台
700MW燃煤发电机组,分别于2000年和2001年建成投产。其中2号机组电除尘改造项目已完成招标。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广东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珠海发电厂1号机组(700MW)除尘器技术改造工程电袋复合除尘器设备的招标,本工程为交钥匙
工程,由此引发的一切与本工程相关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内容包括1号机组700MW亚临界机组除尘器设备改造的设计、选型、制造、配套
设备供货、包装、运输、拆除、安装(含修复)、单体试验、整体调试、验收、技术服务、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在内的所有改造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
立合同的权力。
(2)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资质及以上(限于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废气),并具备机电设备安装专
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国内2台300MW机组电袋除尘器改造业绩或600MW容量及以上机组电袋除尘器新建或改造项目业绩。附合同复印件(投标人
授权代表须携带原件备查)和投产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原件备查,或业主证明原件等)。
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投标人至少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能清晰显示合同承包范围的合同资料、
性能验收合格的投运证明(或用户证明,若设备已投运)。且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证明合同文件或用户证明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供
货范围、数量和型号,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4)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按照商业法运作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人为本项目所提供的设备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能提供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主要设备等生产能力的文件
资料,提供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工程安装指导、调试、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能力和经验的证明文件。
(6)投标人必须具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上述情况下,
招标人只接受报价最低的投标人,其余投标按废标处理。
(8)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买方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联系。
(9)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元/套(售后不退)。
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报名:
投标报名及递交投标报名申请文件时间:2012年8月14日至2012年8月20日,每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9:00至11:30,14:00至16:30(
北京时间)。
注: 投标人需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备案通过后方可参与此次投标;凡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陈 岩
手 机 13167503352
电 话:010-58684052
传 真:010-58684052
邮 箱:
chenyanzb@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半壁店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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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