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体育馆改扩建项目方案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人:新乡市体育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体育馆改扩建项目已由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社会〔2012〕3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乡市体育馆 ,建设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招标人为 新乡市体育馆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项目名称:新乡市体育馆改扩建项目.
2.2建设地点:新乡市和平大道和中原路交叉口。
2.3建设规模及投资:
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7亩,总建筑面积23000㎡,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全民健身训练中心建筑基地面积约为5500㎡。
新建全民健身训练中心。主要开展项目:游泳、篮排球、乒乓球、摔跤、柔道、跆拳道、动感单车、器械健身、瑜伽、健身操、等业余训练和健身活动及商业配套服务项目。
重新设置现有的室外门球场,新增若干室外场地,设置合理停车位(地上、地下),考虑地上绿化。
总投资:约4500万元。
2.4招标内容及范围:新乡市体育馆改扩建项目方案设计。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设计周期:2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 业执 照 。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无行 贿犯 罪记录。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企业2006年1月1日以后承担过类似项目(建筑面积12000㎡以上体育场馆建筑项目)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并承担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12000㎡以上体育场馆建筑项目)方案设计业绩。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者为有效投标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8 月 17 日至 2012 年 8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8:30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 .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⑴企业法人 营 业执 照(副本)、⑵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项目负责人国家注册建筑师资格证、(6)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7)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 份证、(8)检察院开具的无行 贿犯 罪查询记录证明。(9)企业对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不良行为记录出具承诺书。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并装订成册。前期报名资料与投标文件必须保持一致。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12年 9 月6 日 9:00 时(北京时间)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 39 61
传真;010-6021 35 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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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