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宁煤集团宁东洗煤厂金凤分厂大门、围墙工程采购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神华宁煤集团宁东洗煤厂金凤分厂大门、围墙工程(招标编号:CSIE12011350)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神华宁夏煤
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宁东洗煤厂金凤分厂
工程概况:自动伸缩大门2座,高1.6m,宽12米,普通铁艺大门1个,高2.5m,宽8m。围墙长1945m,高2.06m,三面砖围墙,一面铁艺围墙。
招标范围:金凤分厂大门、围墙工程施工。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近三年独立承担合同金额2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
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资格证;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必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的证明)。
无行 贿犯 罪记录(提交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行 贿犯 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
3.2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8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原件资料审查一览表附后)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对投标单位的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进行复审,届时请投标单位将上述资料原件单独递交至开标现场审查,投标人
因未能提供原件或未提交齐全的,将不具备投标资格,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标段,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2年9月6日上午08: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 39 61
传真;010-6021 35 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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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