碾子山区兴华村委会及齐山肥业有限公司畜禽粪便处理项目施工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碾子山区兴华村委会及齐山肥业有限公司畜禽粪便处理项目 工程 已由 碾子山区发展和改革工业信息化局 以 批准文号为“碾发改
工信发【2012】1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黑龙江齐山肥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投资金及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无
建设地点:碾子山区曙光批发市场北侧及兴华村
建设规模:约457.58平方米
投 资 额:131.32万元
计划工期:2012年9月15日~2012年10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报名时需携带营 业 执 照、资质证书副本(年检合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三
类人员(企业负责人、建造师、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资格证、项目小班子人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代理人身 份证
复印件、信用手册;(以上证书均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章的复印件3套);施工项目机构人员需提供经招标办资格审查联系单到
招标办验审合格后,于2012年8月16日至2012年8月22日上午8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报名(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以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受理材料时间为准)。省外队伍需到黑龙江省建设厅办准入介绍信,省内其它市、县施工企业,请办入驻手续。
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组织机构成员要求按照齐建发(2006)75号、(2007)56号文件规定配备。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2年8月 16 日至2012年8月22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4时前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 9月 11日9:30 时分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 39 61
传真;010-6021 35 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