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地质资料馆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征集招标公告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辽宁省地质资料馆建筑工程实施性方案设计征集
拟定选址:沈阳市皇姑区梅江街(沈师大东南角)
规划指标:预计一期总建筑面积为2.1万平方米
投资额度:工程建设计划投资约1.8亿元人民币
各单体建筑物的面积及主要用途:见设计任务书
二、合格设计单位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 赂行为;
(三)合格设计单位的其它资格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国外具有设计资格的设计单位;
(四)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企业须具备上述(三)的资格条件。
三、设计成果要求:
技术标方案设计说明书(含工程造价估算)及图册正本1套,副本6套;效果图及图纸展板1套;光盘2张;建筑模型1座。商务标正本1 份,副本 6 份。待评审完毕中标者,须按征集单位的意见进行设计方案优化(优化费用不再支付,已含在设计奖励中)并提供最终版总体规划模型一座
设计奖励标准:
招标人对完成实施性方案设计的投标人按其综合评分的排序,确定排序第一的设计方案为本项目唯一中标并实施的设计方案,该投标人可获奖金人民币25万元。排序第2名投标人可获奖金人民币10万元,第3名投标人可获奖金人民币5万元,对第4名以后(含第4名)的投标人不予奖励。
所有获奖的有效方案设计均不予退还给设计单位,版权、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
征集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和文件获取:
2012年8月14日至2012年8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 营 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联合体协议原件(如有)、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及图纸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任虹
电话:010-6021 39 61
传真;010-6021 35 64
邮箱:
1355258781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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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