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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条件要权衡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在试用期将满之际被公司以“业务素质不合要求”为由解聘的年轻人愤愤不平地提出四大条件:1、 支付相当于两个月月薪的薪水;2、 要求兑现试用期期间价值3000元的个人旅游报销福利;3、 要求享受5天带薪年假;4、 要求公司写推荐信。你觉得他的要求过分吗?我刚听到这些是觉得有点过分的,尤其是第4条。但是最后他基本如愿了,因为手中握有致命的谈判砝码。他把数月来和同事及上级之间的E-mail都打印了出来。其中几封邮件中,老板对他写下了类似“Well done.”和“Great job.”之类的词语。他认为这是公司对他能力的肯定,并希望公司拿出体现他“业务素质不合要求”的证据来。显然,最后公司认为,在满足他的条件和找出证明他不行的证据这两者之间,后者成本更高,于是遂了他的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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