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宜阳县阳光水岸四级橡胶工程橡胶坝袋及机电设备项目招标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宜阳县阳光水岸四级橡胶工程橡胶坝袋及机电设备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地方财政资金,招
标人为宜阳县水利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宜阳县洛河城区段阳光水岸工程位于洛河宜阳县城区段河道上,其中第四级橡胶坝工程坝
址位于宜阳县洛河同力大桥下游500m,工程区两岸为宜阳县新城区。四级橡胶坝设计坝高5.0m,坝底板高
程177.20m,设计河底高程176.85m,回水长度2800m,水面面积117.6万m2,蓄水量284.4万m3,包括船闸和
电站各1座。根据《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规定,四级水面工程规模为小(1)型,
工程等别为Ⅳ等,主要建筑物为4级,次要建筑物为5级。
(2)招标范围:本次设备招标分为4个标段(详见标段清单)
第Ⅰ标段:四级橡胶坝坝袋部分,含坝袋、堵头、锚固件等;
第Ⅱ标段:四级橡胶坝船闸部分;
第Ⅲ标段:四级橡胶坝电站进水闸及退水闸部分;
第Ⅳ标段:四级橡胶坝机电设备部分;
(3)招标技术指标: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关专业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证书,能提供
良好的安装技术指导;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橡胶坝袋、闸门专业生产厂家或机电设备供应资质;
(6)参加第Ⅱ标段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还应具有大Ⅱ型闸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第Ⅰ、Ⅱ、Ⅲ标段不接受供应商、经销商投标。
第Ⅳ标段投标人可以为供应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产品经营许可证,授权
委托书,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2 本次招标不指定分包,也不允许中标人分包或转包。
4、投标报名、资格审查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在购买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副本)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附法人代表及受托人身份 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上述证件于2012年8月19日至2012年8月24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2
时至5时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 9月11日下午3:0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阳 手机:13021075808
联系电话:010-8862 3128 传真:010-8862 1652
邮箱:
liyang0715@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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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