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宁高速公路工程甲供桥梁橡胶支座、伸缩缝采购招标2标段采购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天津市发改委以《关于津宁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津发改基础[2007]863号_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经天津市市
政公路管理局批复(《关于津宁高速公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市政公路管理规划[2007]555号),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
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35%,贷款65%,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
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津宁高速公路位于天津市东北部,起点接现状志成道快速路,沿线经过天津市的北辰区、东丽区、汉沽区、宁河县及清河农场,终点与国道
112线高速公路设置互通立交后接至津芦公路。全长约49.7km。本次设计范围为:外环线至津蓟高速段。其中津蓟立交的2条匝道已经随一期工
程建设,本次设计范围为其余5条。具体桩号范围为:K-2+880~K4+800。全长5.92公里。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次招标为津宁高速公路桥梁橡胶支座、伸缩缝采购招标(K-2+880.000至K5+227.100范围内)。共分1个标段。
第2标段:圆形板式橡胶支座1062个、盆式支座404个,伸缩缝约1103米。
2.3计划供货期:招标人根据本工程建设情况在货物使用前不少于10天,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向承包人发出供货通知,承包人按供货通知要求
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0万元以上且具有相应的生产能力,获得公路桥梁支座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其许可生
产的板式橡胶支座承载力4902KN;盆式支座支座承载力20MN)。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及代理商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招标人
不予受理,如在评标期间发现按废标处理。
3.4投标人每标段提交1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前将该投标保证金从申请人注册地的申请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
指定的帐户,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3日至2012年8月1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
本原件及复印件)、公路桥梁支座产品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及购买人本人身 份
证5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 3961
传真;010-6021 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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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