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网公司哈密南-郑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低端换流变压器(运行24台)
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0711-12OTL16404001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源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北京
国家电网公司哈密南-郑州±800kV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换流站低端换流变压器(运行24台)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11-12OTL16404001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的项目建设单位为国家电网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项目单位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家电网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招标货物及其数量、合同包个数(具体货物清单单独成册)
招标编号
包号
货物名称
0711-12OTL16404001
1
低端换流变压器(哈密站)12台
2
低端换流变压器(郑州站)12台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1)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
(2)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
(3)取得国际专业权威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
(4)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及年检记录。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生产许可证。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符合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要求。同时,投标人应具备对上述材料、元件和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手段和能力,或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检测合格证明。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门资质业绩要求,具体资质业绩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与业主已签订±800kV换流站同等电压等级产品供货合同并投入商业运行;或其投标产品通过相应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试验和国家能源科技成果鉴定,并经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组织专家论证。
(2)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换流变压器阀侧套管、绝缘件来源供货意向书(供货意向书包含但不限于:阀侧套管供货商业绩、阀侧套管研制地点、型式试验完成承诺书和研制试验计划)。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8号
联系人:高 杰(经理)
电 话:010-52460158
手 机:13552256606
传 真:010-61575747
邮 编:100102
电子邮箱:
zbxm88@126.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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