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大道江湾立交桥景观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广东
佛山大道江湾立交桥景观提升工程经立项批准建设,本次招标范围的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佛山市禅城区交通局地方公路养护中心
2.工程名称:佛山大道江湾立交桥景观提升工程
3.工程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内
4.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1166万元(以招标文件中的招标参考价为准)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6.计划工期:50日历天,本项目的工期不因雨天、工程变更等因素而延长。
二、招标范围及内容:
佛山大道江湾立交桥景观提升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佛山大道江湾立交桥桥梁梁侧、底面及桥墩进行色彩涂装,梁侧安装铝塑料板,并实施全桥的灯光亮化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相关资料为准。
三、报名投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及接受报名的时间、地点:
1.报名资质等级要求: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且按规定完成年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且具有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
2.报名投标人在近三年内(2009年6月至今,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曾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工程造价不少于1000万元的类似施工工程业绩【须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交(竣)工验收报告,三者缺一不可】;
3.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市政或路桥专业的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证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按粤建师函[2011]218号文的规定,外省投标单位持二级注册建造师证或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人员不能在我省执业)。项目负责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项目负责人应从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且未被锁定,不允许在同一时间内在佛山市参加两个或以上项目的投标。并提供由本单位本年内(即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月份,下同)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最近三年内在广东省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事故问题而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或通报批评的不良记录;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停止执业、收回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取消投标资格、尚在佛山市其他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5.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附2009年~2011年近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最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各年度净利润应为盈利。
6.其他人员要求:须提供最少一个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须提供最少一个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并提供由本单位本年内(即扣除发布公告当月往前顺推月份)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的投标。
8. 具备上述资格条件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的企业均可报名参加投标。
9.投标申请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zheng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zheng明、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zheng原件及营业执照(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的开户许可证的原件,于2012年 8月 14 日 9 时 00 分至2012年 8月 20 日 17 时 0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报名。
10. 投标申请人不足3家时,报请原审批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投标人于2012年 8 月 14 日 9 时 00 分起至 8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购买招标文件,不购买招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权利。
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会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林枫
电话:010-58684026
手机:15810353852
邮箱:
zhongguozhaobia@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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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