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岭2#锅炉除尘器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货物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信息详情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DJZB2012-0813
1.招标条件
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岭2#锅炉除尘器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为企业
自
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
东岭公司2#热水锅炉,型号为:DHL58-1.6/150/90-AII,2000年10月由吉林三意环保锅炉公司安装。为了生产需要将该锅炉改造为70MW
往
复锅炉,其除尘、脱硫设备不能满足改造后烟气量的要求,需在原有除尘器的基础上扩容改造,满足改造后新的锅炉除尘的配套要求。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除尘、脱硫设备及烟风道改造技术条件:
充分利用原有除尘、脱硫设备和烟风道进行扩容改造;处理烟气量250000m³/h;除尘器效率≥80%,综合效率≥97%,脱硫效率≥
80%
;板材厚度按原有除尘、脱硫设备要求进行改造;除尘器本体阻力≤1200Pa;脱硫塔本体阻力≤1300Pa;静压箱至引风机入口在道阻力
≤
400Pa;合计脱硫除尘系统阻力≤2700Pa;除尘、脱硫设备内衬防腐使用年限8年以上;无故障运行4000小时以上,质量保证期3个采暖
运行期。
2.3 供货地点:长春市
2.4 交货期: 按甲方要求
2.5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或等值外币。(报名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
公
章)
3.3投标人须具有设备制造许可证。(报名时需提供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提供投标人法定人授权委托书(报名时需提供原件)。
3.5提供本企业09、10、11年经审计部门审计的财务报表,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在有效期内(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7制造厂家(投标人)在三年内有58MW及以上锅炉配套脱硫、除尘器制造安装工程案例。
3.8 投标申请人必须设有在长春设有办事处,并派专人负责质保期内的运行、维护、保养等服务。(报名时需提供售后服务地点及电话
)
3.9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产品的供应、保障能力,并在3年内无任何经济纠纷、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3.10信誉要求:拒绝列入长春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良信誉记录的企业。
4. 报名时间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8月13日至2012年08月17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
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注: 投标人需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备案通过后方可参与此次投标;凡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
联系人:陈 岩
手 机 13167503352
电 话:010-58684052
传 真:010-58684052
邮 箱:
chenyanzb@126.com
邮 编:100049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半壁店59号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