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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经适房回购拟只对新建项目 任志强交提案(图)

发布于:2007-01-27 23:03:27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核心提示:北京市建委负责人表示,细则预计上半年出台,“政府回购”时价格不会一刀切。政协委员任志强建议经济适用房经审核,经市民使用后再由政府回购,重新投入到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供应中,不作为商品房买卖。




本报讯(记者 蒋彦鑫)在前日的代表委员咨询会上,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经济适用房回购政策将针对新建的经适房,在回购过程中,将考虑到房屋折旧等因素,适当调整回购价格。相关政策在今年上半年出台。

此前,北京的经济适用房由平抑房价转为保障类住房过程,因此在此前,资格审查方面相对宽松。去年下半年,北京市相关部门提出,经济适用房将实行内循环,由政府部门进行回购,不再进入市场交易。此政策一发布,引发各种议论,反对和赞同的声音都有。而关于回购的细则,相关部门一直迟迟未定。

回购政策正在研究,已讨论多次

前日,北京市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回购的政策正在研究中,已经讨论过多次。目前初步确定,回购仅仅针对以后新建的经济适用房,并且在销售环节就将告诉购买者,该房屋不能进入市场交易;而政府在回购的时候,价格也不会一刀切,而是针对不同的地段、不同的年限的住宅执行不同的价格。在这中间,会考虑到房屋的折旧、回购的时间段等因素,以合适的价格进行回购。预计该政策将于今年上半年正式出台,此后,经济适用房将完全采用封闭运作,实行合理的进入和退出机制。

已建成经适房,拟按照原有政策执行

针对诸多市民反响强烈的已经建成的经济适用房,拟按照原有政策执行,只要经济适用房购买年限达到5年,并且交纳一定的土地补偿金,则可进入市场交易。

同时,针对经济适用房的购买资格,今后将更加严格,杜绝投资类的行为发生。就购买资格而言,收入将不是唯一考虑的因素。除了收入之外,还将考虑到市民其他方面的经济情况,比如现有住房状况等。该负责人表示,北京市建委将成立专门的部门,专门负责保障类住房的政策制定、管理等工作。

委员提案

任志强建议经适房内循环

市政协委员任志强提案建议,经适房建设应“小集中,大分散”

本报讯(记者 申剑丽)在本次政协会上,政协委员、北京华远新时代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任志强向大会提交了经济适用房内循环等提案,建议经济适用房经审核,经市民使用后再由政府回购,重新投入到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供应中,不作为商品房买卖。

经适房应只给居住权和部分产权

任志强向本次大会提交提案,建议经适房的建设、使用和回收要实行“内循环”,即政府对低收入者,保障其有地方住,而不是帮他把房子变成财产,应避免经济适用房成为商品房,应只给居住权和部分产权。

任志强提案的具体做法是借鉴英国模式,让居住者享受局部产权,同时,政府明确房屋回收标准。

任志强还建议,经济适用房不能成片建,应按照“小集中,大分散”方式建设,“现在来看,政府的规划也采取了这种方式”他说。

经济适用房应可租可售

任志强说,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保障性住房”概念,专门针对中低收入者提供,包括两限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以及廉租住房,“过去经济适用房一般是卖,现在可售可租,最后由政府回购,但具体回购政策还没最后确定”。

对于廉租房,他建议,不可能给使用者全部产权,可以由政府提前购买全部产权,再租给符合条件的使用者,最后再卖给政府。另一种做法是政府和市民共同拥有产权;还有一种做法是政策性租赁房,政府贴息贴租,天津已经实施了这种政策。

他透露,北京市拟于今年进行住房普查,为政策的实施做铺垫。

观点交锋

“现有经适房也应回购”

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张跃庆认为,回购经适房价应低于购买价

本报讯(记者 蒋彦鑫)昨日,首都经贸大学教授张跃庆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经济适用房回购政策应该严格执行。针对现有相关部门表示回购只针对新建经适房的决定,张跃庆表示,对于现有的经济适用房,也应该执行回购政策。

张跃庆介绍说,自2000年以来,北京每年新建住宅面积在2000多万平方米,但经适房的建设面积每年只有200万平方米,还不及总量10%。数量远远不够。而就北京而言,很多经适房还被一些高收入群体占用,投机、投资的人群很多,这与经济适用房建设初衷完全相悖。

张跃庆解释说,此前的经济适用房回购,目前有关部门已经定义为“封闭运行”,这个政策应该坚定不移的执行。“此前政策公布时有人反对,我们可以调查一下这些反对的人是谁?是投机投资的,是高收入群体购买了经济适用房后希望赚钱的!中低收入的人群有人反对吗?有的没有房子可住的老百姓,排号排了几年了也买不上房,他会反对回购吗?”

针对回购过程中的价格和主体,张跃庆表示,回购价格应该扣除房屋折旧费用,并且应确保回购时的价格低于购买时的价格,“这样做就是一个目的,不能让经济适用房成为一些人赚钱的工具。”同时他表示,回购的政策应不仅仅针对新建的经济适用房,还应该溯及既往,对现有建成的经济适用房也可以考虑实行此项政策。“经济适用房建设过程中政府减免了很多税费,土地利用成本也低,所以应该全部执行。”

“回购可能无人愿卖房”

市人大代表关德余认为,政府回购经适房不妥

本报讯(记者 蒋彦鑫)昨日,北京市人大代表关德余表示,经济适用房回购政策不妥,有“算计”老百姓之嫌。同时,一旦回购,可能导致无人愿意出售的局面。

关德余代表来自北京市王府井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他介绍说,近年来北京住房结构不合理、价格上涨过快,原因复杂,但应当能明确受益方是谁,受害方是谁。作为政府部门,将一些税费返回给老百姓,建立更多的保障类住房,是不能推卸的责任。

针对经济适用房封闭运作,实行回购的做法,关德余说,此举控制的意义不大,因为一旦这样实施,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住户肯定不愿意以很低的价格卖出,而是一直自己居住。

此外,如果针对一些富裕起来的家庭,政府部门若实行强行收购,则有狭隘的嫌疑,“你不能看人家有点钱了,就不让人家住这个房子了。”关德余说。同时他表示,虽然有人利用经济适用房投资,但数量应该很少。

关德余表示,只要对购买资格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购买者都是中低收入人群,解决这部分困难群体住房问题所需时间不会太长。

■个案

买房者:刘先生

省下十万号费买房有了希望

“呵呵这下房耗子傻了。”得知经济适用住房回购一事再次被提议到北京市两会的议程后,昨日,29岁的无房族刘先生脸上挂满微笑。

29岁的刘先生大学毕业后,一直在一家合资公司工作。虽年收入八万,但面对北京火箭般飚升的房价,刘先生考虑在天通苑购买经济适用房。

“每到周末就背一个大包,里面装着定金,四处看房。”刘先生的女友说,两年来,她和男友几乎牺牲了全部周末时间用来寻房。结果却是———能看的房子越来越少,而房耗子手中的号费则越来越高(从二三万直蹿到10多万)。特别是2006年6月份左右,号费的价格每周的涨幅都以千元计算。

但刘先生算了笔细账,即使加上给房耗子的10多万号费,经济适用房也比同地段的商品房每平米便宜两三千元。

听说政府要出台回购政策,刘先生觉得自己买房有了希望。

卖房者:王先生

若不能吃差价就出租房赚钱

同样,获悉政府将回购经适房消息后,家住天通苑的王先生则有点坐立不安。

截至1月26日以前,人过中年的王先生,经常独自为自己借钱抢购了两套经济适用住房的决定兴奋不已。两年来一套房子自己住,另一套房子计划在孩子读书时卖掉以获得巨额的差价。

回购的消息让王先生几乎寝食难安。

“每个房子的号费都在八万元左右,如果回购那号费就白花了。”王说,两处房产已让他负债近二十万。

但王先生也想出了办法,“卖不了房子就长期出租。”他认为,即使回购政策出台也未必能够抑制经济适用住房的非正常交易,因为倒房者即使不将房子卖出,也完全可以采取出租的形式获得利润。本报记者 崔木杨 统筹:本报记者 朱敏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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