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泰州电厂二期扩建项目工程主厂房桩基础施工(B标段)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商业融资
所属地区:跨省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A标段招标编号:GDCX-SGZB12-207
B标段招标编号:GDCX-SGZB12-208
本招标项目 国电泰州电厂二期工程项目已由 国家能源局以 国能电力(2012)164号文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厂房桩基础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江苏省泰州市高港区永安洲镇福沙村
2.2建设规模:电厂规划容量为4台1000MW机组,并留有扩建的可能。一期工程已建设2台1000MW超超临界一次再热机组。本期扩建2台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机组,并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3计划工期: 99天 2012年9月15日开工,2012年12月23日竣工
2.4招标范围: 国电泰州电厂二期工程厂区PHC桩施工,分A、B两个标段 。
A标段包括主厂房D排及D排以南区域,包括汽机房、除氧间、煤仓间、磨煤机、变压器区域、升压站等以及其他公用系统所有管桩及相应的塑料排水板工作。
B标段包括主厂房D排以北区域,包括锅炉房、炉后各建构筑物、集控楼、烟囱、脱硫区域等所有管桩及相应的塑料排水板工作。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如下
A标段/B标段:
申请人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申请人近五年必须具有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桩基施工业绩,同时具有φ600及以上PHC管桩施工业绩。 申请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壹级项目经理(或一级建造师)资格且担任过类似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并无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企业资质的申请人,企业注册资本金必须在15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1800万元以上且企业近3年工程结算收入5000万元以上。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企业资质申请人,注册资本金必须在7000万元以上,净资产在8400万元以上且企业近3年工程结算金额达到2.5亿元以上。
3.2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 2012 年 8 月13日至 2012 年8 月1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 年8月 23日9时 30 分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8号
联系人:高 杰(经理)
电 话:010-52460158
手 机:13552256606
传 真:010-61575747
邮 编:100102
电子邮箱:
zbxm88@126.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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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