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城区防洪工程(四期)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2012-09-12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HJ-122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城区防洪工程(四期)已由吉林省水利厅以吉水技[2012]29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防洪基金和地方配套基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蛟河市城区境内,为蛟河市城区防洪工程的一部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招标内容为:右岸桩号0+688-1+560m段堤防加固工程、新建穿堤涵洞1座。计划工期:2012年9月20日—2013年10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近五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 8 月 23 日至 2012年 8 月 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 时至下午 16:00 时(北京时间)。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 1000 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9 月12日上午9:00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联系人: 董军 李霞(经理)
移动电话:18201390384
传真: 010-63347880
邮箱:
zb168123@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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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