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公司2012年第八批物资招标采购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批)招标项目已由相应政府发展部门同意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苏省电力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该批项目的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江苏省电力公司 江苏省电力公司2012年第八批物资招标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
件。
2.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编号为 GWJSZB120810,分标编号及分标名称见下表,货物需求一览表单独成册。
分标类别
分标编号
分标名称
专项
1
AGV车
专项
2
安全工具柜
专项
3
办公家具
专项
4
变电在线监测装置(油色谱监测系统)
专项
5
变压器灭火装置
专项
6
仓储专项物资
专项
7
叉车
专项
8
除尘设备
专项
9
大屏幕
专项
10
电磁兼容(EMC)试验设备
专项
11
电力抢险车
专项
12
电能表标准设备
专项
13
电能表和互感器检测设备
专项
14
电视会议终端设备
专项
15
功率表检定装置
专项
16
管理系统
专项
17
光纤通信设备
专项
18
火灾报警系统
专项
19
机动起重专用车
专项
20
机器臂
专项
21
技防系统
专项
22
家电
专项
23
零散IT设备、耗材
专项
24
灭火器及灭火器箱
专项
25
起重设备
专项
26
铅封
专项
27
数据网网络管理系统
专项
28
通信监控系统
专项
29
通信配线设备
专项
30
通用仪器仪表
专项
31
线路在线监测装置(电缆隧道在线监测系统)
专项
32
消防系统
专项
33
载货汽车
专项
34
终端服务器
专项
35
周转箱
设备
36
保护信息管理子站
设备
37
变电站监控系统
设备
38
变压器保护
设备
39
电能计量箱
设备
40
电子式电流互感器
设备
41
端子箱、电能表屏等箱柜
设备
42
断路器保护
设备
43
交流电源系统
设备
44
交流支柱绝缘子
设备
45
交直流电压分压器
设备
46
框架式并联电容器成套装置
设备
47
母线保护
设备
48
农网智能配电管理终端及系统
设备
49
气体绝缘封闭式组合电器(GIS)
设备
50
设备零配件
设备
51
视频监视系统
设备
52
线路保护
设备
53
箱式开闭所
设备
54
蓄电池组
设备
55
直流电源系统
设备
56
智能变电站辅助系统综合监控平台
设备
57
柱上断路器
设备
58
柱上负荷开关
设备
59
智能电能表
材料
60
标识牌
材料
61
材料类零散物资
材料
62
电缆夹具
材料
63
镀铜接地
材料
64
防火板
材料
65
封闭绝缘母线
材料
66
熔丝熔管
材料
67
特高强度钢芯高强度耐热铝合金绞线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
力。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阶段将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业绩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投标申请人的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投标申请人的所有资质证书和资信证明材料;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必需的其他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认证证书;企业销售
业绩、运行业绩证明文件;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验资报告或企业章程。评审期间,投标人有可能被要求提供原件供审查验证之用。
注:
(1)本批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无论是否参加过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活动,均须制作并递交资格审查文件。
(2)已取得《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记录》且不需补充或修改资料的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本次对应分标或标包的资格审查文件里提
供该证明文件复印件。
(3)投标人若需对已取得的《江苏省电力公司集中规模招标采购供应商资质业绩信息核实记录》文件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除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本次对应分标或标包的资格审查
文件里提供该证明文件复印件,还须在资格审查文件里提供核查内容变更申请函(见附件1)及需要补充或修改内容的复印件。如果是针对业绩方面的补充或修改,资格审查文件里
必须提供全部的业绩证明文件复印件。
3.1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经营范围覆盖投标产品,并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及年检记录(认证范围覆盖投标产品)。
(3)具有本次招标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或国家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详见“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应提供近三年(2009年至2011年)经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5)提供的同类设备未因该设备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6)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
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7)在国内设备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
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8)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通报批评或投诉。
(9)投标人必须具有生产投标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 为招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l 为相应标包前期提供设计或咨询的,但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除外;
l 为本(批)次招标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l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包货物投标的;
l 对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委托两个及以上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的;
l 被责令停业的;
l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l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l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责任追溯措施未全面落实的;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部分分标分包为扩建和改造
项目需求,需与前期设备对接,并满足安全稳定运行及技术规范要求,详见附件2。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关于产品代理
3.4.1电能表标准设备、电能表和互感器检测设备、蓄电池组、柱上负荷开关、变电在线监测装置、AGV车、机器臂、镀铜接地可接受进口品牌代理。
通信监控系统、数据网网络管理系统、光纤通信设备、大屏幕、机动起重专用车、起重设备、电视会议终端设备、载货汽车、电力抢险车可接受国产与进口品牌代理。
设备零配件、通用仪器仪表、仓储专项物资、零散IT设备、耗材、材料类零散物资、家电可接受经销商投标。
其他物资均不接受代理商和经销商投标。
3.4.2一个制造商对同一产品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3 代理商投标需要有原厂商的授权。
3.4.4 代理商投标需提供原厂产品质量检验证明(如:型式报告、检测报告、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3.5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0日上午9:00至2012年8月16日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企业电
子钥匙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购买:
4.2.1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按包销售,每包售价详见“标书售价一览表”,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2投标人必须将标书费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请勿使用以个人名义将标书费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4.2.3购买提示:投标人标书费电汇后,招标代理机构需一定时间确认到账情况,确认后投标人方可下载标书。请投标人于2012年8月16日17:00前完成平台报名工作,并尽量确保标
书费在2012年8月16日17:00前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
4.3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须在2012年8月21日16:00前将澄清问题传真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传真接收号码,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电子邮箱。
4.4对澄清问题的答复将通过平台发送至投标人,投标人须将澄清回复传真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传真接收号码。
4.5请投标人至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下载最新版离线投标工具,用于本次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开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为2012年9月3日下午15:00。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9月3日下午15:00。
5.2本次投标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5.3本次投标的纸质投标文件(包括开标文件、商务投标文件、技术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和所有投标文件电子版(U盘)请于2012年9月3日上午8:30-12:00,下午12:45-15:
00递交。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指定信息平台(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阜荣街8号
联系人:高 杰(经理)
电 话:010-52460158
手 机:13552256606
传 真:010-61575747
邮 编:100102
电子邮箱:
zbxm88@126.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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