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国电电力大理千岭山风电场项目风电机组招 标公 告
开标时间:2012-08-30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云南
受国电电力云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国电电力大理千岭山风电场项目风电机组进行公开招 标。现邀请国内具备投标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招 标人:国电电力云南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二、本招 标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国电电力大理千岭山风电场40.5MW项目
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企业自筹
工程规模:单机容量1.5MW的风电机组,总装机规模为40.5MW;
工程性质:新建工程
三、本标的招 标范围:
单机容量1.5MW,总容量为40.5 MW成套的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同时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等。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交货时间:2013年5月1日—6月30日(27台)。
具体内容详见招 标文件技术部分的有关规定。
四、投标人及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制造企业法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 标人或其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 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招 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标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投标人是制造企业,上一年末的总资产须超过2亿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大于4亿元人民币。
若投标人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其注册资本金须达到或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末的总资产须达到或超过1亿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达到或超过1亿元人民币。
5.2 投标人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风电机组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内已有100台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同单机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50或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
如果投标人不满足1.3.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持有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以下简称合作方)并签署相应的书面协议。
合作方必须具有设计、生产过超过100台单机容量1500KW及以上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50或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业绩,投标人的合作方(如有)须就本项目的标的物的性能和质量向投标人或招 标人进行保证。
5.3 投标人的生产厂房、生产设备、场堆、工艺流程须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切割、卷制、焊接、喷砂必须在合适的厂房内进行,要有足够大的露天堆场满足本项目的储存要求。应有数控切割机、激光检验仪、四辊卷板机等必须设备。上岗焊工必须持有经省、市级劳动部门考试合格签发的锅炉压力容器与工作相适应的上岗证。
5.4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业绩经验、财力(上一年不得亏损)等方面必须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和能力, 年生产能力大于200台。
5.5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必须具有完善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5.6投标设备必须满足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技术性能和质量的最低要求,必须提供风机的认证证书、技术性能保证值和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技术支持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有或国际公认单位出具的投标机型的型式试验报告和/或设计认证证书或性能验收试验报告等有关鉴定材料),达到技术先进、成熟、质量安全可靠、环保、节能和成套供货的要求。
5.7投标人必须实质性地响应招 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5.8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主机或关键部分不得分包、转让。
5.9投标人的分包商(包括国内非关键的配套部件)需经招 标人确认并且必须是制造企业(标准件或低价的小部件除外),必须具有给国内已有100台及以上同单机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成功通过250或240小时试运行并成功商业运行的制造企业的配套业绩,投标人的分包商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5.10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5.11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的行为。投标人没有被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或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履约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
五、招 标文件报名及发售时间
自2012年8月10日起5个工作日,每天9:00-11:00,13:30-17:00(北京时间)。
六、招 标文件售价为:9000元人民币/套,招 标文件售后不退。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56137578。
负责人:史国华 13683654548 李 波 13552089087
电 话:010-56137578
传 真:010-56137578
电子邮箱:
shiguohua_zb888@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邮 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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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