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8-11 21:48:11
来自:施工技术/市政工程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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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在的项目接受国调办检查中,检查组提出混凝土旁站记录集应记录自拌混凝土原材称量偏差的相关内容。对此我有些疑惑。
关于自拌混凝土浇筑旁站记录是否填写原材料称量偏差,我查阅了相关资料,并没有发现有规范、规程说明应填写,网上的一些相关论文也没有对于记录原材料称量偏差的描述。
在建设部2002年1月31日发布的《建设工程旁站监理管理规定》(讨论稿 )中,对与旁站记录应记录内容的规定如下:
第三章第十三条 旁站监理人员应及时、准确地记录旁站监理内容,施工单位应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确认。旁站监理记录的内容应包括:旁站监理的部位或工序、时间、地点、气候、主要施工内容、发现或存在的问题及处理过程。
除此之外,我没有找到其他的规范、规程对于监理旁站记录应记录内容的明确规定,不知哪位能告知一二!!
谢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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