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8-11 09:37:1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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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规8.4.3.7:水枪充实水柱应经计算确定,甲乙类厂房、层数超过6层的公共建筑和层数超过4层的厂房(仓库),不应小于10m,高层厂房(仓库)、高架仓库和体积大于25000m3的商店、体育馆、影剧院、会堂、展览建筑,车站、码头、机场建筑等,不应小于13m,其他建筑,不宜小于7m。
09版技术措施规定:室内消火栓设计用水量不小于10L/S,配φ19或φ16的水枪
问题:技术措施表7.1.5-3水枪充实水柱、压力和流量中查出:φ16时,充实水柱10m,流量3.3L/S,达不到5,如果流量5的话,充实水柱就大于15米,充实水柱大于15m的话,消防队员拿不住啊。规范是不是自相矛盾啊?
另外,建规8.4.3.9条:室内消火栓栓口处的压力大于0.5MPa时,应设减压措施(实际工程中也是减到50m,减压稳压消火栓要求栓口处的压力不小于0.45MPa),以φ19为例,栓口压力0.27MPa时,充实水柱就15米了,更别提0.45~0.50MPa了,那岂不是充实水柱更大,这样的话消防队员根本拿不住水枪嘛!
望高手给予解释,困惑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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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消火栓流量 1、规范规定;2、由充实水柱长度计算。两者取其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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