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金和化工尾渣综合治理项目尾渣冷却炉设备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NXITC120804H051
受宁夏金和化工有限公司委托,就宁夏金和化工有限公司尾渣综合治理项目尾渣冷却炉设备采购组织公开招标工作。
一、招标范围:
尾渣冷却炉 2台
作用:将尾渣(硫酸钙,即氟石膏)由180~220℃冷却为60~40℃
冷却能力:10~12T/h(尾渣密度1.5)
设备主体材料:20g
炉内物料填充系数:0.2~0.3
炉体规格:φ1532/φ1552*15000mm
炉体安装斜度:0%
转速:3~5rpm
上述设备的招标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二、合格投标人的必备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的厂商或者供应商。
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业绩要求:提供的产品应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近二年连续生产或有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
三、招标文件的购买
1、时间:2012年8月10日起至2012年8月16日止,接受潜在投标人的报名,同时向符合资格条件的拟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 话:010-6021 3961
传 真:010-6021 3564
邮 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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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