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润泽热力龙湾商务区热源厂2×46MW热水锅炉及配套辅机招标
招标编号 GDCX-FJZB12-253
1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葫芦岛润泽热力有限公司龙湾商务区集中供热2X46MW热水锅炉及辅机设备(以下简称标的物),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
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设计、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供货清单。
2 投标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依法自愿组成投标联合体或被指定的唯一代理商,投标人不
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
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标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若投标人是制造企业,上一年末的总资产须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
若投标人是唯一指定的代理商,上一年末的总资产须超过300万元人民币,上一年营业额须大于1000万元人民币。
2.2 4款中规定的已有相同或相似的2台机组及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业绩(如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规定的业绩与技术部分规定的不同,
应以两者要求较高的为准)。
2.3 如果投标人不满足2.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选择合资或项目合作或引进技术或持有制造企业的唯一授权销售代理(以下简称合作方)并签署
相应的书面协议。
合作方必须具有设计、生产过相同或相似标的物设备二台及以上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的合作方(如有)须就本项目的标
的物的性能和质量向投标人或招标人进行保证。
2.4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在专业技术、加工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资金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2.5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环保体系及其相应的有效的认证证书。
2.6 投标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认证委员会对必须强制认证的产品颁发的“3C”证书(若必需)和技术规范书中规定的最低的性能和质量的技术要求
,必须提供投标设备性能保证值和/或带星号(“*”)的技术参数(若有)技术支持资料,达到技术先进、成熟、安全可靠、环保和成套供货的
要求。
2.7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交货期。
2.8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主机或关键部分不得分包、转让,投标人的分包商(包括国内非关键的配套部件)需经招标人确认并且必须是制造企业(标
准件或低价的小部件除外),须具有给两台及以上同类机组提供过类似的设备、部件、辅助装置,并成功商业运行三年及以上的业绩,投标人的
分包商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认证证书。
2.9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2.10 投标人和/或合作方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投标人和/或合作方
没有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 败或欺 诈行为或近三年中没有在投标中违背本章第9款的规定和履约中(特别在中国国电集团内项目)的不良
商誉行为。
3 联合体的投标
招标人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12年08月10日至08月16日,每天上午9: 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标书款3000元,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 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6万元整。
5 现场踏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
6 投标地点及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2年8月30日,北京时间9:30时 ,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开标时间:2012年08月30日,北京时间9:30时,
报名方式: 须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备案通过后方可参与此次投标;有关此次招标邀请之事宜, 可按下列联系方式查询。
联 系 人:王雨萌
手 机:15910845580
电 话:010-88251892
传 真:010-58684052
邮箱:
zbcg0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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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