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龙湾商务区热源厂2×46MW主厂房及附属建筑工程土建施工招
招标编号 GDCX-SGZB12-199
1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本标的招标范围为国电葫芦岛润泽热力有限公司龙湾商务区集中供热2X46MW主厂房及附属建筑工程土建施工(以下简称标的物),具体内容详 见工程量清单。
2 投标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2.2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以上企业注册资金必须在1000万以上,净资产在2000万以上,且企业近3年最高年工程结算金额达到 5000万元以上。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3投标人必须具有单独完成2*46MW供热锅炉系统及以上等级主体建筑安装工程施工且已投运的业绩。本标段工程原则上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 的项目需经项目法人批准。
2.4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 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2.5投标人拟选项目经理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同时还应具有责任感强、顾全大局、易合作并善与安装 配合、工艺作风与文明施工作风好等优良素质,且近3年内无不良记录。
2.6投标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及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施工合格证证书、ISO9001、ISO14000、ISO18000认证证书。
3 联合体的投标
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日期为2012年08月10日至08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标书款3000元,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7 开标时间:2012年08月30日,北京时间9:30时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 话:010-6021 3961
传 真:010-6021 3564
邮 箱:
zbwork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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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