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西高速铁路巩义段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方式: 工程招标,服务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信息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西高速铁路巩义段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已由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豫国土资办发[2011]1号”、河南省财政厅“豫
财建[2010]534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省财政资金,项目招标人为巩义市国土资源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
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施工招标编号:巩财代【2012】17号
监理招标编号:巩财代【2012】18号
2.2工程地点:郑西高速铁路南侧约1200m处巩义市米河镇境内的红山石北坡采石场,西距G310国道约200m
2.3标段划分:
一标段:郑西高速铁路巩义段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施工
二标段:郑西高速铁路巩义段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项目监理
2.4招标范围:
一标段:采取工程测绘、危岩体清除、采坑整理、生态恢复工程(植树)、修建挡土墙、工程标志碑等工程措施进行治理,通过工程实施进一
步改善郑西高速铁路巩义段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消除地质灾害隐患。
二标段:对施工内容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工期要求:12个月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自2007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类似省级财政项目施工业绩不少于3项(以合同原件或中标通知
书原件为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3.3 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
3.4 外地进豫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二标段: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自2007年1月1日以来承担的类似省级财政项目工程监理业绩不少于3项(以合同原件
或中标通知书原件为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拟委派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自然资源部相关部门颁发的
监理培训证;
3.3 投标单位须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证明》;
3.4 外地进豫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进豫备案介绍信》。
4. 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2年8月10日至2012年8月16日(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30(北京
时间,下同)报名。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费:2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登记注册.
联系人:张卫东
移动电话:134 3992 7354
电话: 010-5249 2669
传真: 010-8131 4291
邮箱:
zjzb622@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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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