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清远纳福娜中心沙仓盖瓦和原料预制车间盖瓦工程招 标公 告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 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一、招 标内容
1、项目名称:清远纳福娜中心沙仓雨棚土建及钢结 构工程;原料预制车间雨棚土建 及钢结构工程
2、建设地点:清远纳福娜陶瓷有限公司中心沙仓;原料预制车间
3、承包内容:土建及钢结构工程
4、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图纸及报价项目内容要求施工,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验收标准。
二、要求及说明
1、各投标单位以招 标文件附件的招 标单位提出的工程量及图纸为基础报价,土建部分及钢结构部分工程可以单独投标。
2、各投标单位应根据市场材料价格,考虑施工期间材料价格浮动风险进行报价,施工期间因原材料及人工变动等因素而造成的施工成本增加或减少由中标单位承担,不得据此要求增加工程价款。
3、各投标单位应认真会审设计图纸,自行踏勘现场地形地貌,投标报价应综合考虑接受现场条件。
4、中标单位的工人食宿由招 标单位提供场地,由中标方自行搭建解决。
5、中标单位按设计图纸及中标合同单价包工包料,按实际工程量结算承包施工。施工过程中,如因修改图纸或工程变更而引起工程造价的改变或招 标单位招 标时提出的工程量有漏项或错项时,则改变或增补的该部分工程造价按以下原则确定:
5.1 增减工程量按实计算;
5.2 增减工程中,如工程项目相同的,按合同报价表中已有单价或价格执行;
5.3如出现工程报价表中未出现的变更工程项目时,由招 标单位与中标单位商定,发生争议由佛山市造价咨询单位协调,作为增减工程的结算依据。
5.4 如增加部分工程量达到或超过合同金额的20%时,则按以上原则补签合同。
除此之外,其余不再调整。
6、 工程结算由中标单位编制,由招 标单位自行审核或聘请第三方有的核算公司对结算进行审核。
7、 工期要求:180个晴天日历天,逾期完工每天扣罚1000元。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
2、工程完工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的30%;
3、工程完工并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交结算文件及竣工图,并由甲方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乙方的结算文件进行审计,以该核定的余额为总工程款,余款(即总工程款扣除已支付的预付款)12个月后付清;
四、标书的提交
截标时间:2012年8月16日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 1 0-5 6 1 3 7 5 7 8。
负责人:史国华 1 3 6 8 3 6 5 4 5 4 8 李 波 1 3 5 5 2 0 8 9 0 8 7
电 话:0 1 0-5 6 1 3 7 5 7 8
传 真:0 1 0-5 6 1 3 7 5 7 8
电子邮箱:
shiguohua_zb888@163.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田村路59号
邮 编: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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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