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靖宇县龙泉镇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吉林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靖宇县龙泉镇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吉农发[2012]37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靖宇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吉林省靖宇县龙泉镇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一标段;吉林省靖宇县龙泉镇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二标段;吉林省靖宇县龙泉镇2012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项目三标段。
建设地点:靖宇县龙泉镇
计划工期:2012年9月10日-2013年6月15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项目经理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3)近5年承担过类似工程并且质量合格,(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18日至 2012 年 8 月22日,每日上午 8 时30分至下午4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2000元,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给招标代理机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2年9月7日上午10时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足额交纳招标文件成本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 投标人需在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备案通过后方可参与此次投标;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者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联系人: 郭枫 杨万龙
电 话:010-88205060
手 机:15801198545
传 真:010-58684052
Email:
zbcg316@163.com
邮 编:100143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半壁店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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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