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金山热电厂2×300MW新建机组汽机本体可拆卸保温招标
招标方式: 货物招标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受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作为其招标代理机构,对丹东金山热电厂(2×300MW)新建机组汽机本体可拆卸保温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主管单位: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二、招标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
四、招标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业绩要求
1 汽轮机本体可拆式保温 1、技术要求:硅酸铝内衬,高分子高强度保护层,局部可拆式结构。
2、有同等参数的设备在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火力发电厂成功运行,3年以上不少于10台的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具备相应的制造、、生产许可等资质(汽轮机可拆式软保温),并有独立的设计、施工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
五、资金来源:由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投资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资格预审文件须如实填写,资格预审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资料,应能证明投标人具有以下能力、资质及业绩,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对投标人资质和条件的要求
⑴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
⑵设备生产商应具有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加工生产、试验能力及试验装备,获得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1系列质量体系认证并按其对设计、制造、包装的各阶段采取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措施,确保设计、制造和包装的质量,能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全面完成被授予的合同。
⑶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配套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同类型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设备生产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设备生产商宜为国家电力行业等有关部门和机构认定的具有设计、制造、安装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能力的可拆式保温生产厂商。
⑷投标人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进口设备代理商应提供进口代理授权证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⑸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最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⑹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必须连续盈利且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⑺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⑻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
七、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8月10日。
报名方式:按公告要求,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登记注册.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张卫东 移动电话:13439927354
电话:010-52492669 传真:010-81314291
邮箱:
zjzb622@163.com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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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