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项目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项目已由新发改[2011]4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野县监察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新野县人民路与纺织东路交叉口东南角。建筑总面积2700平方米,含办公楼、附属楼及其他附属工程。其中:综合办公楼五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附属楼一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400平方米。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招标范围 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范围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2009年6月1日以来,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房屋建筑框架结构工程,具体以施工合同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正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近三年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 年 8 月 9 日至 2012 年 8 月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原件备查,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套,需装订成册,否则拒绝接收报名。):
1、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安全生产许可证; 6、注册建造师证书;
7、注册建造师安全考核证书; 8、专职安全员证书;
9、2009年6月1日以来的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不少于1份);
10、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 份证;
11、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12、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13、外地进宛企业须提供进豫进宛备案登记证明。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见招标文件。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 话:010-6021 3961
传 真:010-6021 3564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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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