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花溪云顶风电场一期工程输电线路工程施工(风电场内35kV集电线路)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州花溪云顶风电场一期工程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关于花溪区云顶风电场一期项目核准的通知》(黔能源新能[2012]166号)批准建
设,项目业主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花溪云顶新能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贵阳勘测
设计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贵州花溪云顶风电场工程位于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高坡乡与黔陶乡境内。本风电场分为两期开发,首期装机49.5mw,计划2012年年底发电,二期装
机30.0mw,计划2013年年底发电。
本风电场场址面积约13.35km2,场区大部分地区海拔高程在1200~1650m之间,地貌形态总体为剥蚀中低山、高原台地和山间小盆地。风电场距花
溪区约35km,距贵阳市约50km,距省道S101直线距离约13km。乡内有多条简易泥结石公路通至场区,交通相对便利。
本次接地招标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范围:回路基础、电缆、光缆、铁塔、防护标志、三牌工程等的架设施工及施工完毕后的电路测试等,同
时还包括下列附属工作。
以下为该工程范围内的附属工作:
(1)承包商应负责本线路的复测工作
a、根据设计文件和设计部门给定的地面原始基准点复测线路,包括线路中心线、档距、塔位标高、局部地段的断面(如有必要)、塔位十字断面
(如有必要)、重要交叉跨越等。
b、按上所述,正确补设遗失的塔位中心桩。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任何线路段、任何塔位的位置及其它尺寸、方向有误,承包商应以自己的费用纠正。承包商应仔细保护线路塔位中心桩和测量
参考桩,随时补设遗失的测桩。
(2)受项目法人委托,参加项目法人供应的材料在采购过程中的管理;
(3)负责项目法人供应的材料到承包商中心材料站的质量验收工作;
(3)负责项目法人供应的材料从交货地点至各标段中心材料站的卸车、运输以及现场保管;
(4)项目法人供应的材料以外的其它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
(5)配合系统调试,保证线路畅通,移交前的维护;
(6)竣工资料的移交;
(7)竣工后一年内的质量保证;
(8)为监理工程师执行监理任务提供现场交通和住宿方便。
最终的工程承包范围以设计院出具的施工图所明确的全部工作内容和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的设计变更通知等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2 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贰级及以上资质。
3.3 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要求承装、承修为贰级(含)以上资质,承试为叁级(含)以上资
质;
3.4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3.5 企业及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6 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通过质量体系认证。
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有意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均可报名。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08月08日至2012年08月15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3:3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
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08月27日15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注: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报名方式:按照公告要求,请符合的投标企业电话咨询获取注册报名的表格,进行报名登记注册
报名联系人: 慕 容 希
电 话: 010-6970 2913 传 真: 010-6970 2913
手 机: 150 01392643 邮 箱:
15001392643@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鼓楼西街18号 邮 编:10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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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