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电力公司数据中心深化应用项目(可视化展示部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湖北省电力公司数据中心深化应用项目(可视化展示部分) 已由 湖北省电力公司 以鄂电司科信【2012】5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湖北省电力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内容与招标范围
(1)项目内容:湖北省电力公司数据中心深化应用项目(可视化展示部分)通过对IMS系统和IAS系统的综合可视化设计及开发。
(2)招标范围:湖北省电力公司数据中心深化应用项目(可视化展示部分)涉及到279个指标的图形绘制及展示。其中包括:信息系统111个指标的图形绘制及展示,图形绘制共12个屏(3个主屏、3个左侧屏、3个右侧屏、3个环屏);业务系统168个指标的图形绘制及展示,图形绘制共15个屏(10个主屏、3个左侧屏、2个右侧屏)。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具有法人资格且根据商业法规经营的国内企业实体;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公司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及以上、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ISO质量管理体系;
(2)业绩要求:近3年有同等规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案例3个及以上(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已执行的项目合同);
(3)财务要求:提供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文明经营、业绩良好且能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历次招标过程中无违规现象;
(5)项目经理:从事信息项目建设3年及以上,且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高级项目经理证书,近2年完成过类似工程;
(6)其他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从事计算机系统建设工作2年以上,近年独立从事过相应工作;公司在武汉市内有常设服务机构,且该机构对本项目提供不少于3人的专业维护团队;
(7)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 2012年 8月9日至8月15日(法定工作日),每日9:00—11:30时,14:3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5.1 所有的投标文件须于2012年8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代理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2 开标时间:2012年8月30日9:00时(北京时间)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6.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捌万元 整。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不符合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 3961
传真;010-6021 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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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