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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县至河津高速公路场外供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发布于:2012-08-08 15:00:08 来自:商易宝社区/招标投标 [复制转发]
吉县至河津高速公路场外供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

1、 招标条件

吉县至河津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10]115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山西省交通运输厅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吉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受吉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的场外供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竞争性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起自吉县马家河东侧,与拟建的隰县至吉县高速公路终点相接,设吉县枢纽互通立交与在建的临汾至吉县高速公路相交,止于河津市贺家庄东,与在建的河津至运城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53.319公里,吉县互通连接线长5.627公里,乡宁西互通连接线4.885公里,西交口互通连接线1.700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m;桥涵设计汽车荷载设计等级为公路—Ⅰ级。

2.2本次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包括的供电工程的土建施工、线路工程、设备运输、安装调试(包括安装所需的一切安装材料)、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服务、为实施本供电工程所必须实施的永久占地、临时占地的征用、拆迁、赔偿(含永久占地、临时占地、跨越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管线、各类房屋建筑、林地、耕地等、恢复和施工便道的修建、养护、拆除等一切赔偿)。承包方式为施工图设计图纸中所包括的场外供电工程(含土建工程)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包验收和包送电。共划分2个标段类别,具体情况见下表:

场外供电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划分表

序号 标段类别 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预计工期

1 Ⅰ GD1 吉县三堠35kV变电站至北乐原隧道进口10kV主线工程施工,吉县三堠35kV变电站至北乐原隧道出口10kV支线施工
三堠站内新增10kV吉河高速公路出线间隔及站内相应改造施工 1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2年10月1日,预计完工日期2012年11月1日(工期仅作为投标参考,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2 Ⅱ GD2 吉河高速公路乡宁境内10千伏线路供电施工(岭上35千伏站出线主线10千伏线路、岭上35千伏站出线北支线10千伏线路、岭上35千伏站出线南支线10千伏线路、岭上35千伏站出线西家塔隧道出口10千伏支线部分、岭上35千伏站出线西交口互通10千伏支线部分、张马35千伏站出线主线10千伏线路、张马35千伏站出线北支线10千伏线路、张马35千伏站出线南支线10千伏线路、张马35千伏站出线乔原隧道出口10千伏支线部分) 2个月,预计开工日期:2012年10月1日,预计完工日期2012年12月1日(工期仅作为投标参考,具体以实际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满足下表资质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标段类别 标段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Ⅰ GD1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备电力监管部门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近五年内完工并交工或竣工验收通过,且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经验:
1、 至少成功的完成过2条10KV以上累计长度不小于30公里的送电线路工程施工。
2、 至少成功的完成过1个10KV以上出线间隔的工程施工。
Ⅱ GD2 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具备建设主管部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2、具备电力监管部门承装类四级及以上、承修类四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 近五年内完工并交工或竣工验收通过,且满足下列要求的类似项目经验:
至少成功的完成过2条10KV以上累计长度不小于30公里的送电线路工程施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上述 2个标段类别的2个标段投标,且最多允许中 1 个标。
3.4具备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类别进行投标。凡被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年8月9日至2012年8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承装承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彩色影印件)、购买人身 份证(原件)及上述证的加盖单位章的A4彩色影印件及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单位章的A4打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标段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0 元,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5、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2年9月5日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之前递交。招标人将于2012年9月5日10:00(北京时间)在上述地址公开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席会议。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地址: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于 娜
手 机:15601242745
电 话:010-6021 3961
传 真:010-6021 3564
邮 箱: zbwork1@126.com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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