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勘察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2]035号
1、本次谈判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项目名称:延津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勘察
1.2 项目编号:延交财谈判采购[2012]035号
1.3 建设内容:本工程的建设内容主要是规模3万m3/d污水处理主体工程以及相应的管网配套工程建设。主体工程为3万m3/d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采用“水解酸化+卡鲁赛尔氧化沟+三级处理工艺”,处理后废水排入大沙河。主体工程主要包括格栅、进水泵房、水解酸化池、厌氧池、氧化沟、二沉池、三级处理设施、污泥脱水干化等设施。管网工程主要包括收水范围内的污水管网建设及污水处理厂排入大沙河管网的建设,新建污水管网10km。收集污水经过处理后达到GB18918-2002《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一级A标准后外排。
1.4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1.5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
2、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勘察(岩土)乙级及以上资质,承担该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
供应商在开始谈判前还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3、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3.1凡有意参加竞标的供应商,可于2012年8月6日至 2012年8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2:00下午15:00—18:00携带证进行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和相关资料。
报名时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 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两份)。
3.2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可购买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始谈判时间:2012年8月15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5、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仟元整/单位,缴款方式详见谈判文件。
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任虹
电话:010-6021 3961
传真;010-6021 3564
邮箱:
13552587817@163.com
全部回复(1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