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海事局九江监管救助综合基地工程65米趸船建造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2012-08-29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水利桥梁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湖北 长江海事局九江监管救助综合基地工程65米趸船建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江海事局九江监管救助综合基地工程初步设计已获交通运输部交水发[2012]182号文批复,项目业主为九江海
事局,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专项投资,招标人为九江海事局。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65米趸船建造进行公
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在九江市湖口县长江下游右岸规划岸线和规划用地范围内建设九江监管救助综合基地。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设九江海事监管救助专用码头1座,占用岸线长度为102.60m。专用码头为斜坡式码头,由钢质趸船、钢引桥和斜坡
道组成。钢质趸船为定型产品,主尺度为65×11m,通过一座长为30米,宽为3米的钢引桥与斜坡道相连接。趸船两侧后方设
置2个250KN的系船地牛。斜坡道由架空段和实体段组成,斜坡道水平投影总长294.1m。斜坡道中部设置倒车平台,两侧设置
护轮坎和钢栏杆。
(二)后方陆域面积20000㎡,布置体能训练场、综合业务用房、变电所和门房等,体能训练场占地面积2760㎡,综合业务用
房建筑面积3113㎡,变电所建筑面积91.8㎡,门房建筑面积57.6㎡。相应建设场内道路和绿化设施。
(三)配套建设供电、
给排水、消防、通信与信息、
暖通等设施。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建造定型的海事65米工作趸船1艘,拖带送达本招标文件指定码头,并配合用船单位完成趸船锚泊定位。
交船期:9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强制性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并须:
(1)具备造船省科工办二级以上(含二级)或国家有权部门认定的同档次建造资质;
(2)应提交建造同类船舶生产技术资质证明;
(3)已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该认证在有效期内)。
财务要求: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财务经营状况良好,近二年度不得有亏损;
(2)2010、2011年的年平均营运资本应不低于300万人民币(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2010、2011年的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2500万元人民币。
业绩要求:近三年内建造过相似或同类型或优于本次招标的船舶,且使用情况良好。
信誉要求:须书面承诺近三年未因信誉问题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正式处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时,投标人应出具“3.1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强制性资格要求”规定提供的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
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等有关证明材料,以便核验。如未通过资格审查,其投标文件将被原封退还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具有“3.1投标人必须满足如下强制性资格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
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请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副本、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原件和复印件,于 2012 年8月8日至
2012 年8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招标文件。逾期停止出售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商务文件1000元人民币,技术文件500元人民币。商务文件如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50元
,汇款至如下账号,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以特快专递方式邮寄,但如有丢失或迟
误,概不负责。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2年8月29日上午10:00时前(北京时间),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7.1开标时间:2012年8月29日上午10:00时整(北京时间)。
7.2 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 周 涛
手 机: 13241120159
电 话: 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zhaobiao1811@163.com(资质发到此邮箱)
邮 编: 100049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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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