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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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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教:关于商住楼楼高超过16米是需设电梯的解决办法现在有一个项目6+1多层商住楼,一二两层为商铺,考虑到店铺实用性需做结构转换层(暂定2.2m),一层商铺4.5米,二层层高3米,三层至六层层高2.8米,得到总高度为4.5+3+2.2+3*2.8=18.1;(而根据GB 50096—2011里6.4.1写的:①底层作为商店或其它用房的多层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必须设置电梯;③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项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不超过16m时,可不设电梯;)需要设置电梯,在考虑不降低住宅层高2.8米的情况下,有没有可能考虑一层商铺、二层商铺、结构转换层(有没有具体限高要求,有的话规范位置)降低而达到16米要求,如果有能提供具体的规范位置吗?如实在没有其他办法,考虑降低2.8米层高的情况下可降低至多少,具体规范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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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