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化工区(南岗区)集中供热公滨路管网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G0100G1223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化工区(南岗区)集中供热公滨路管网工程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哈尔滨哈 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供热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对本项目施工提出投 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公滨路;
2.2建设规模:总长度2200米
2.3计划工期:2012年9月1日-2012年 9 月 20 日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不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管道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法人组织,并同时具有GB2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且经年检合格。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外省(市)企业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必须向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投标资格审查手续,核准后持省建设厅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 外省建筑业企业(施工企业)投标备案介绍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 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 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3.6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4.投标登记: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2年8月6日至 2012年8月10日,每天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携带授权委托人及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 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本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证、报名人员身 份证、哈市清欠 办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清欠证明,外省投标人还需提供经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本工程的入省备案介绍信以上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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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北京市大兴经济开发区金辅路甲2号
联系人:郭 莉
电话:010-6021 3961
传真;010-6021 3564
邮箱:
guolizb0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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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