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2-08-06 09:4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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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HP863型磨煤机备品配件联合储备招标公告
所属行业:机械电子电器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新疆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HP863型磨煤机备品配件联合储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DCR2012ZB-WZ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HP863型磨煤机备品配件联合储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项目
法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
2.1工程规模
2012年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2×330MW热电联产工程所需磨煤机备品备件进行联合储备。
2.2建设地点
新疆昌吉市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昌吉热电厂现场。
2.3交货期
签定技术协议后按加工件10天、铸件30天内移交招标方库房保管。
2.4招标
HP863型磨煤机备品配件联合储备。其清单详见技术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应具有设计、制造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辅机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投标人在专业技
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具有相应安装、调试能力。
3.3具有权威机构的ISO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如果是中外合资(合作)企业且是由外方
提供技术支持的,应出具外方的设备性能和/或质量保证的书面文件(复印件)。
3.4业绩
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设备相同/相近设备的能力,且近5年有3台(套)及以上数量300MW等级及以上电厂设备
满两年成功运行的良好经验,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的改进措施。
3.5单一设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招标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
以上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体的投标;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自然人的关联企业或有关联关系
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6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7进口设备接受国内代理商的投标,国产设备不接受代理商的投标。
3.8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3.9提供近五年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供货合同复印件。
3.10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11投标方应提供高质量的设备,这些设备应是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的产品。
3.12无廉政问题发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实行单轨制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购买纸质招标文件,以投标人上下载的电子版招标文件为准。上
述网站将会随时发布关于本次投标的澄清文件,请各潜在投标人随时登陆网站查询。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标书
售出后,无论中标与否,标书费一律不退,未交标书费用的将不予接受。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1年8月2日起至8月14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30至13
:30,下午15: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现金购买。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需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投标意
向函(格式后附),并附电汇凭证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传真至招标代理
机构,传真中注明招标项目名称及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准确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
、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传真后,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若到公司现金购买,需携带授权委托书、授
权委托人、营业执照副本、资格证书副本复印件和U盘。特别说明:购买标书后必须到招标中心指定负责人处登
记备案,否则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请将投标文件于2012年8月23日10:30整前(北京时间)
5.2开标时间地点:定于2012年8月23日10:30整(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891730
联系人:赵 盈
手 机: 13521782734
电 话:010-63891720
传 真: 010-63891730
邮 箱: (业绩资质发到此邮箱)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59号
邮 编: 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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