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平海洲窝堡(蒙辽界)至北四家子高速公路招标
1.招标条件
康平海洲窝堡(蒙辽界)至北四家子高速公路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
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贴和自筹,招标人为辽宁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以下简称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
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沈阳市境内,是国家高速公路网长春至深圳高速公路的一部分,起自康平海洲窝堡(蒙辽界),接在建的金宝屯(吉蒙界)
至查日苏(蒙辽界)高速公路,终点止于北四家子,与已建成的沈阳至康平高速公路对接。本项目为四车道高速公路,路线总长度23.73Km。本
次招标范围为路基工程(含路基土石方、桥涵及排水防护工程等)、路面工程、通信管道工程、绿化工程和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施工,划分为
二个合同段。
序号 合同段名称 起点桩号 终点桩号 长度(Km) 备 注
1 第1合同段 K0 000.00 K10 000.00 10.00 路基
2 第2合同段 K10 000.00 K23 730.00 13.73 路基
K0 000.00 K23 730.00 23.73 路面、交通安全设施、通信管道及绿化(不含收费站、服务区绿化)
合 计 23.73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第1合同段:申请人必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或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第2合同段: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以上(含壹级)资质和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具有相应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依据《关于在交通工程重点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实行企业信用报告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辽交建发〔2010〕171号),提供由具
有信用评级资格的单位出具的BBB级以上(含BBB级)信用报告。
依据《关于印发
<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
的通知》(辽交建发〔2010〕375号),对于首次进入辽宁省公路建设市场
施工企业,必须提供初定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3.3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合同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申请人于2012年8月3日至2012年8月9日(公休日除外)每日9:00时~ 11:00时和13:30时~16:00时(北京时间, 下同)购买资
格预审文件。
5.2 每个申请人只可购买1份资格预审文件,每份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到010-63347880
联 系 人: 刘阳 张丽
移动手机: 13521223733
联系电话: 010-63347001 63347880
传 真: 010-63347880
电子邮箱(E-mail):
zhaobiaoxiangmubu@163.com
辽宁省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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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