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红旗渠风景区红旗渠纪念馆布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GG2012-106
所属地区:河南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州市红旗渠风景区红旗渠纪念馆布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林州市红旗渠风景区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布展设计及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LCGG2012-106
林州市红旗渠风景区红旗渠纪念馆新馆位于林州市红旗渠风景区分水苑景区内;新馆主体正在建设中;纪念馆为一层建筑,高10.8米,框架结构,本次招标布展面积约2097m2。
招标范围:林州市红旗渠风景区红旗渠纪念馆布展设计及布展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并同时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资质;
3.3 投标企业2009年以来承担过三个省级及以上且布展面积在2000㎡以上的博物馆或纪念馆或非临时性展览馆设计及陈列或布展施工一体化业绩;
3.4 拟派设计总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具备注册建筑师资格,2009年以来承担过二个省级及以上且布展设计面积在2000㎡以上博物馆或纪念馆或非临时性展览馆的设计业绩;
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相关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009年以来承担过二个省级及以上且布展面积在2000㎡以上的博物馆或纪念馆或非临时性展览馆的陈列或布展施工业绩;
3.5 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外省进豫企业须按豫建建[2009]31号文规定办li进豫备案手续。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报名时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 证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证书(或授权委托书),项目设计总负责人职称证及注册建筑师证、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09年以来企业、设计总负责人及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为准)、进豫备案证明(仅限外省进豫企业提供)、报名期间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等证件原件,进行报名。
以上所列证件均须提交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所提交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代理机构拒绝。
4.2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2年7月31日至2012年8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资料2000元人民币/投标单位;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3 其他:为确保投标人对项目现场的了解,投标人应在报名前前往项目所在地踏勘现场。现场踏勘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投标人应自行支付参与投标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和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报名时招标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 伟(经理)
手 机:13241038618
电 话: 010—88623128
传 真: 010—88621652
邮 箱:
liwei907@163.com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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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