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植物油输油管道支架工程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州港新沙港区扩建植物油输油管道支架工程已由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110101543210381号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招标人为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包括钢结构支架工程和基础工程。输油管道支架结构设计采用桁架式管架,最小跨度12米,最大跨度42米,管架总长约564米,宽5.51米,结构总高8.93米,净空高6米。基础采用独立基础。工程造价约1000万元。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资质、业绩,人员、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要求:
(1)、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申请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企业资质证书及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申请人具有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4)、申请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港口与航道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 B 类);拟派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及其他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项目经理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注册证、毕业证、shen份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他人员须提供人员岗位证书、职称证、注册证及近一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
(5)、申请人自从2007年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600万元或以上的港区钢结构工程,下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业绩文件需提供施工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申请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7)、申请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申请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申请人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2年8月6日上午09:30-11:30时、下午2:00-4:00时。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 2012年8月13日9点00分至12时00分。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方式:报名前请电话咨询,获取报名表格;填写后加盖公章传真到010-63347880
联 系 人: 刘阳 张丽
移动手机: 13521223733
联系电话: 010-63347001/63347880
传 真: 010-63347880
电子邮箱(E-mail):
zhaobiaoxiangmub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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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