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7-01-18 12:58:18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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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地下室的确定,应该在《高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名词解释中得到解释
2.0.14地下室,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的一半者。 这个是地下室的解释
当然对于 室外地面的高度,有一定的要求,是根据室外地坪标高还是规划图纸上的标高?
如果在地下室的一侧开有门和窗,但是按定义来说,应该算是地下室,但有窗和门,并且是可以通过室外的楼梯走到门口,那么这样又算什么呢?
举一个列子:
此建筑地坪标高是-4.2m建筑面积2300平方,在其中一面开又门和几个外窗,目的是利用自然排烟,减少设备的投资。但是,既然是-4.2m的高度,面积较大,从标高上来说是地下室。另一个方面是这样的,其中一侧开有外窗和门,是建筑画的向下走的楼梯,那么又是怎么来定义,现在简直就是在扣书面上的字字句句,只要我们做的不违反规范,怎么样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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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说的太含糊了,既然是做设计的,要一定要队规范了解,地下室的定义我明白
只是相对标高上的问题,地下室室-4.8的标高,相对与地坪是降了不少,但是建筑师说,这个不师地下室,因为有外窗和外门,所以我希望大家能够说说,具体应该怎么做,我会发图纸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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