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港临港工业港区(大沽口港区)10-11号通用泊位工程后方陆域堆场施工项目 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 26 4903 电 话:010-6818 5938
招标编号:0615-124212110116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1.招标
本招标项目天津港临港工业港区(大沽口港区)10-11号通用泊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国内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 ,现进行公开施工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 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津港临港工业港区(大沽口港区)10-11号通用泊位工程后方陆域堆场施工项目
2.2招标编号:0615-124212110116
2.3建设地点:天津港大沽口港区
2.4招标规模:本工程位于天津港大沽口港区10-11号泊位码头后方,面积约18万平米。本次招标主要内容有堆场、道路、
给排水、仓库、供电照明工程、通信工程及围墙等。
2.5要求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计划开竣工日期:合同签订后240个日历日
2.7招标范围: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中的全部施工内容。
2.8工程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3.申请人 要求
3.1本次 预审要求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 预审不接受联合体 预审申请。
5. 预审文件的获取
5.1请申请人于2012年8月1日至2012年8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 预审文件。
5.2 预审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
6. 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 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8月13日15时00分。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
邮 编:100049
联系人:刘 涛
手 机:136 21 26 4903
电 话:010-681 859 38
传 真:010-681 859 38
邮 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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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