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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电断路在路灯低压配电系统中的应用(转载)

发布于:2007-01-18 09:06:18 来自:电气工程/继电保护 [复制转发]
以前,路灯低压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一般采用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但其可靠性均较差。近二年来,我们按照新规范的要求,用漏电断路器来保护路灯低压配电线路,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接地保护或接零保护的可靠性均较差
路灯低压配电系统的特点,一是配电半径长(一般要几百米,甚至上千米);二是用电负荷分散;三是行人触及的可能性大,这种系统发生三相或二相断路,一般用熔断器或断路器即可自动切断电源。但对接地故障,由于线路较长,故障电流较小,常规的保护装置就无法切断或无法很快的切断故障线路,行人一旦接触,发生电击的危险就很大。
 在TT接地系统中,过去都采用接地保护,即将金属灯柱及座箱等接地,此时若发生接地故障,其接地电流Id =Vro +rd
式中:V为电源电压 ro为电源处接地电阻 rd为灯柱处接地电阻
若ro =Rd=4Ω 则Id =220/4+4=22.5A
这个故障电流通常还不足以使熔断器或断熔器动作或迅速动作。这样灯柱座箱对电压Vd =Id = rd/ ro+ rd ,当rd = ro时,Vd =V/2=110V。这个电压足以使触及的行人发生电击。
  在TN接地系统中,过去都采用接零保护,即将金属灯柱及座箱等与系统的PE线或PEN线相接,此时若发生接地故障,其接地电流Id =V/Zo 。式中Zo为"相一零回路"阻抗。对于路灯常用的小截面电缆,其值一般为每千米1欧姆左右。故理论上Id可达到百安培。但实际上接地故障处往往不是金属性连接,若考虑其接触电阻,实际的接地电流要远远小于上述计算值。当然线路的保护装置也就很难可靠动作。灯柱及座箱上就会长时间带有危险电压,并且这种电压还可能通过PE线或PEN线传到该系统的所有灯柱和座箱。从某种意义上讲,其危及的面会更广。

新规范对接地故障保护提出了更严要求
为了防止发生人身电击,1996年出版的《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54-95-以下称《新规范》,参照国际电工委员会标准IEC479-1的规定和一些先进国家的规定,对防间接电击保护(即用于防止触及故障情况下带电的电气线路和设备外壳引起的伤亡事故的保护)作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新规范》规定"正常环境,人身电击安全电压限值(U1)为50V"。"配电线路的接地故障保护,其切断故障回路的时间不宜大于5S"。显然原来常用的熔断器及断路器有就很难满足上述要求,而只有采用漏电断路器才有可能。
  有一点要说明的是,《新规范》第4、4、12条要求"TT系统配电线路内由同一接地故障保护电器保护的外露可导电部分,应用PE线连接至共用的接地极上。"但其P66页的说明上又?quot;做到这点实际上可能遇到困难,因此本条不作硬性规定"。对此,我们的观点是可以不用设置专用的PE线来将各灯柱连成一体,因为在每根灯柱处打一接地极已完全能满足要求,这笔PE线的投资完全可以省下来。

文章转自“中国传动网”,原文地址:http://www.chuandong.cn/publish/tech/2007/1/tech_3_16_3358.html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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